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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bob体彩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28 17:05: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42,937,284.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27,71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3,561,402.5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933,693.53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受客观因素及蹦床国际消费环境影响,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来生产经营、研发投入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当前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当前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定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744,245.4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653,895.1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187.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87.96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节约525万元财务费用(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为一年。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降低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利率互换、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外汇管理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1.市场波动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等,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类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适度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943,97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0,744,245.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090,350.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653,895.14元。截至2022年10月14日止,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10,653,895.14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时间进行延期调整。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调整后“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2023年度,受欧美高通胀与欧美加息影响导致市场购买力下降、家用休闲健身器材需求回落、零售商处于去库存周期、下游零售商转变业务模式、跨境电商冲击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募投项目“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亦受到上述因素、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需求对实施地点重新调研选址等因素影响,投资建设节奏有所放缓,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经公司审慎研究,对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要求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全动健身相关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2〕75号),提出要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及预期。休闲健身器材及康养器材行业符合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属于政策支持和鼓励行业,且消费者运动健身意识在逐步提高,因此从长期来看,休闲健身器材及康养器材行业仍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由于其方便、娱乐性强的优势,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通过建设自动化产线,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采用先进性技术,优化产品性能,来满足消费者对于休闲运动器材的要求。

  随着体育用品制造行业标准的提高,持续研发高质量、智能化等新产品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研发中心项目”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研发新产品,顺应下游市场发展需求,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市场需求,进行原有产品的升级换代,未来重点研发性能优、成本低的高性价比产品,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欧美等发达国家健身渗透率较高,是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的主要国际市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和全民健身意识的提高,中国的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消费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良好的休闲运动器材与健身器材的市场前景与巨大的市场潜力将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实现销量与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公司将研发能力提升作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持续引进高技术人才,构建了一支团结、技术熟练、敬业高效的技术团队。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使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未来公司在布局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现有的核心技术不断升级改良,提高产品的质量。

  公司正在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需求对项目实施地点重新调研选址,将尽快落实项目选址工作。

  2023年度,公司的主要产品受各项因素影响导致销售情况不及预期,从长期来看,休闲健身器材及康养器材市场仍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因此经公司审慎论证,延长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认为“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继续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需求及实施地点重新调研选址等因素,对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休闲运动及康养器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330万元(含税,以下金额均为含税额),涉及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备件、租赁展位等事项。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参照市场价格经公平磋商后定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适应市场需求开展各项业务,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经公司相关部门重新测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400万元(含税,以下金额均为含税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青岛美邸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邸机械”)、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联及其子公司”)、得高健康家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高家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分别调整为300万元、50万元、50万元。

  关联董事朱希龙、徐升、罗杰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易,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对于2024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在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以上业务在一定时期内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与美邸机械、得高家居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此类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交易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公司与中体联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体育用品行业公司的正常商业往来,关联方在行业内具备代表性,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小。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将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的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将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希龙、徐升、罗杰回避表决。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独立董事罗杰回避表决。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将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将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与会监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将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交易的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业务。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2)。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日常业务操作的灵活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在原有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业务。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与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与对外担保额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朱希龙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海硕健康直接持有公司11,531.7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3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硕健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024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海硕健康、实际控制人朱希龙先生无新增为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海硕健康为公司提供的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朱希龙先生为公司提供的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500万元,均为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除前述担保事项、向实际控制人支付工资薪酬事项外,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异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柏硕”)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收益,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4)。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的公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种调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美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的投资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择机购买。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理财产品全部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投资理财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1、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优质金融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情况,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种调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及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柏硕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调整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及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17号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