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鹏都农牧: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bob体彩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01 05:28: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规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同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截至2022年末,利安达事务所共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2人。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教育(1家)、金融业(1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016.4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 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赤天化(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宏达新材(002211)、中国高科(60073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ACCA会员,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河钢资源(000923)审计报告,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至2007年在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年至2013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广东明珠(60038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1 曹忠志 2023-2-9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宏达新材2021年度审计报告

  2 曹忠志 2023-2-24 监管谈话 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 中国高科2021年度审计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41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规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规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都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都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