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bob体彩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29 11:17: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步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起步股份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有效地发现并纠正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在公章使用时,起步股份部分用章未在登记簿登记及未经审批,在公章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1、截至2021年4月29日,公司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收回,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1】5115号)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1】5114号)。

  2、加强印章管理。为规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及可靠性,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杜绝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发生,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起步股份于2021年5月10日实施《起步股份印章管理规定》。规定印章的刻制、分类、启用、使用、保管、停用以及管理的责任等的具体规范,并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关于确定印章管理员及印章外带兼职管理人员名单通知》,逐步加强印章管理的规范性。

  3、2022年4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16000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2023年4月29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16000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后续公司将严格按公司经销商准入管理标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以上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555号湖盛大厦11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因情况紧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丽红负责召集,并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陈丽红、孙兵、张盛旺、廖应海、陈卫东、池仁勇、李有星均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丽红主持,并对董事会议紧急召开情况做了说明。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2023年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因公司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辞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许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许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时,拟选举许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董事为前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许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2日(周五)下午14时00分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湖盛大厦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2023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2023年度的审计聘任。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人,截止本公告日合伙人数量为1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人,截止本公告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6人,证券项目服务经验人数1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301.78万元,截止2023年11月30日,2023年度未经审计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5,600.00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42万元,截止2023年11月30日,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15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0.00万元,截止2023年11月30日,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69.81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截止2023年11月30日,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北京亚泰所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任海春,200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证券项目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所(北京亚泰所)服务。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本企业来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相继作为盛路通信(002446)、创源股份(300703)、丰润生物(871329)、通铁股份(834504)等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签字合伙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玉萍,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所(亚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现任本所(北京亚泰所)项目经理,先后多次参与了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新三板、债券发行、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充足的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梦珺,2016年7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3年12月在本所执业,现任本所管理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紫天科技(300280)、ST步森(002569)、蔚蓝航空(834543)、中科达信(839310)、双元环保(872209)等,有着非常丰富的审计经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北京亚泰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海春、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玉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梦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依据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与北京亚泰所协商确定。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亚太所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2023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企业决定改聘请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许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于2023年10月8日收到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池仁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池仁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被提名人许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提名许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企业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选举许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董事为前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许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被提名人的声明以及提名人的考察确认,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拟任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许强:男,独立董事,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至今浙江工业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企业管理系主任、院长助理等职。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委员,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湖盛大厦11楼会议室起步股份董事办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555号湖盛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2023年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万元,期限6年,其中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5号文同意,公司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起步转债”,债券代码“1135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这次发行的“起步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95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0.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起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由10.55元/股向下修正为2.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截至2023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月4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1元/股)的情形,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起步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不是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广泛征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于触发“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是不是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